經濟部標準局提醒「兒童雨鞋」穿著注意事項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(8)日表示,兒童雨鞋非屬該局強制檢驗商品,建議家長「標示看齊全」、「材質選天然」、「聞看摸辨識」、「通風避高溫」、「搭長襪尤佳」及「脫後勤洗手」等6大原則,進行選購及使用,維護兒童穿的安全。
標準局說明,市售兒童雨鞋的種類及樣式繁多,建議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除考量價錢、實用性、廠牌等因素外,並應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應購買有中文標示之商品,並詳閱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。
二、優先選購天然材質(如:橡膠等)或新型材質【如:矽膠、EVA塑膠(化學名稱:乙烯-醋酸乙烯酯)等】。
三、購買或使用時,可透過感官判斷:
(一)聞氣味:有強烈塑膠臭味的雨鞋,避免購買。
(二)看色彩:過於鮮豔或具螢光色系的雨鞋,避免購買 。
(三)摸觸感:若觸感油膩、容易掉色或破損,則可能有添加物析出之風險,應避免選購或繼續使用。
四、新買回來的雨鞋應先放在通風處陰乾幾天,讓揮發性有機物質散發。
五、遠離高溫,塑化劑易在高溫下釋出;雨鞋弄濕後應自然風乾,切勿使用吹風機以熱風烘烤或曝曬在烈日下。
六、使用時,宜穿著長襪,避免孩童皮膚直接與雨鞋內壁摩擦接觸。
七、脫下雨鞋後,應養成立刻用肥皂(或洗手乳等清潔用品)洗手的習慣,避免手部沾染殘留化學物質。針對市售「品質項目」不符合之兒童雨鞋,標準局將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0條,輔導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。該局亦將不定期辦理市場購樣檢驗,適時發布檢測結果,以供消費者選購。
發言人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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